乡村法庭的“乡土逻辑”聚焦温岭协助调解员迸发的民间力量童明强 王先富 孙建宏
8月28日,一对人到中年的渔民夫妇,因男方好赌、乱花钱吵闹到法庭要求离婚。开庭前,主审法官叫来男方史大刚打工的渔船的船老大朱冬青来做“娘舅”。老朱责问男方:“你还是不是男人?是男人就要对家庭负责任……”然后,他和气地对女方说:“先给他一个机会,他在我这儿的工资我会盯着他花的。”三言两语之后,这对吵闹得不可开交的夫妇和好了。这是温岭市人民法院全国首创的协助调解员制度化解纠纷的一个镜头。
纠纷调解的“乡土逻辑”
法官说,很少有起诉离婚的官司像这次和解得这么快的,协助调解员制度起了很大的作用。 法院的传票送到史大刚那里时,还附带了一张调解建议告知书。上面告诉他,可以找协助调解员来调解。告知书的背面,就是一张31人的协助调解员名单,每一个人的单位和电话都写在上面。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各村的书记、主任,以及镇里的退休干部。 朱冬青的名字不在这份名单上,不过按照规定,史大刚也可以自行邀请名册外的人来主持调解。于是,他理智地选择了这一方式。因为他知道,在妻子心目中,朱冬青的话是有分量的。 2006年,温岭法院全国首创的协助调解员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入了《新时期人民法庭工作手册》,成为全国基层法院的示范性做法。 温岭法院院长葛建明介绍,现已在全市所有的6个法庭推广这样的做法:“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借助一些民间力量,妥善引导农村一些积极且可控制的资源和方式进入法庭,是司法民主化实现的有益尝试。”
民事纠纷中,引入协助调解员的民间力量,使得乡土社会里日常生活所固有的逻辑,在解决农村法律纠纷时,起到了意想不到的作用。
乡亲认可的“乡下土话”
协助调解员,最早出现在温岭的箬横法庭。2004年,法庭从辖区539名人民调解员中聘请了25名为协助调解员。第二年,新河法庭也开始这样做了。 “来打官司的都是平民百姓,一年到头要审五百多个案子,一半是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纠纷。”很多法官都和新河法庭庭长林敏华一样,初到乡村法庭的新鲜感,很快被没有规律的忙碌所取代。 8月28日,笔者走进新河法庭了解情况。据介绍,除了法庭推荐的以各村干部为主的一批固定的协助调解员之外,当事人也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其他人来主持调解。 今年73岁的徐学寿是年龄最大的协助调解员,他在当地有极高的威望。老徐的威望不仅仅来自于他当了多年的原新河区区长,更大的因素是他会讲乡亲们认可的“乡土话”和“法律话”。 老徐退休后,协助乡镇和法庭调解了几百件乡邻纠纷。其中最得意之作是去年成功调处了下涨村兄妹俩的加油站股权纠纷案件。 2000年年初,王强、王芳兄妹在省道旁合伙创办了一个加油站,几年下来,生意越来越兴隆,但兄妹为利润分配的事却整天吵闹,乡村干部和法院多次调解不成。老徐接手后,既讲股份依法应如何分割的“法律话”,同时更多的是讲要算经济账、也要算亲情账的“乡土话”。几天的劝说工作做下来,这起标的720万元的股权纠纷案调解结案。之后,兄妹俩还一起请老徐吃了一顿饭。“这顿和好酒吃得特别欢喜。”老徐乐呵呵地说。 林敏华说:“老百姓是最讲实惠的人,一定的时机、场合,也许乡土话听起来更管用,它们更加适应乡土环境,能减少司法怀疑。” 协助调解员的资料被做成了一个数据库,来打官司的农民可以随时给他们打电话。他们要定期参加学习,法院审理一些民间纠纷案子的时候,会请他们来旁听,学点审判人员说理讲法的技巧。 “他们既讲乡土话,又要学讲法律话。”在温岭法院副院长林晨看来,协助调解员与一般的民间调解角色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们必须坚持更多的“乡土法律精神”。
协助角色的“身份拓展” 在乡村法庭的法官看来,协助调解员制度的效果完成可以用数字来说明。 单单在箬横法庭,试行了协助调解员制度后的第二年,案件调解率就在温岭6个法庭里排名第一。去年,该法庭调解结案的案件占全部审结案件数的44.6%,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则超过60%。 新河法庭的法官算了一笔账,原来一个案子平均要审29.4天,纳入了协助调解员的力量之后,这一类案件的平均审理时间可以缩短到19.1天左右。 而且,对于当事人来说,还可以拿回一半的诉讼费。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庭前达成调解协议后撤诉,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 从法律上讲,协助调解是一种“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有一个专门的名词叫“ADR(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司法ADR,是在法院主导下或者在法院委托、指派人员的主导下进行的,是法院将诉讼外的纠纷解决渠道与司法强制力和正式诉讼程序有机结合在一起的产物。 诉讼法专家、复旦大学章武生教授曾经评价“代替性纠纷解决方式”,“在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减少当事人之间的对抗、节约国家司法资源、分流进入法院的案件方面”,有重要作用。 镇中村的书记朱云富,有两个月的时间一直在为一场车祸赔偿案奔波。最后双方达成协议,肇事者赔偿受害方5万多元。看到肇事方家庭困难,朱云富还特地出面帮他组织了一个互助会,筹集款项。 目前看来,适用协助调解员介入的案子,多数是发生在熟人社会之间的各种纠纷。很多人认为,对于发生在陌生人之间的商事纠纷,这一制度很难发挥作用。但是在大溪法庭调研的时候,林晨发现当地正在尝试一种新的做法。 行业组织当中的专业人士,也被吸纳到协助调解员的队伍里来了。在这个水泵、电机产业发达的地方,民间交易的不规范性,使得合同纠纷相当多。一些现货交易,很难固定证据。于是,当事人就会请行业里的专家来调解。“那些业内人士一到现场,一眼就能看出这批货物的价值。”他们的专业经验,成了协助调解工业社会中经济纠纷案件的重要支撑。 由于相当一部分农村案件也具有专业因素,所以当地法院正在计划与一些社会团体,如教师协会、医师协会、商会等建立联动,让他们适时地向案件提供调解员。林晨相信,这将使“协助调解”的理念有更广泛的适用性。 (本文所涉及的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